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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所奉准報廢財產1批標售,請踴躍參加投標。

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公告

主旨:公告本所奉准報廢財產1批標售,請踴躍參加投標。

依據: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1項第1款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稱、數量、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。

二、開標日期及地點:訂於112年9月18日上午10時在本所2樓會議室開標。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,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1個工作天上午10時在本所2樓會議室開標。

三、投標方式:有意投標者,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12年9月18日上午9時止,向本所行政室洽詢或至本所網站(http://www.sinchen.gov.tw/)領取投標須知、投標單、標封等,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後,於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郵遞或親送本所1樓收發。

四、本批標售標的物,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機關安排觀看標的物。

五、投標人得標後應於決標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標的物點收及載運,得標廠商需自行負責載運工具及相關費用,並於交付標的物後當日內至機關一次繳清全部價款。

六、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