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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新城鄉公所徵臨時人員1名

職稱(職系):代理教保員(臨時約僱人員)

工作地點:花蓮縣新城鄉康樂村大漢街396號

公告期間:112/4/11~112/4/15

資格條件:

一、具教保相關學歷資格。

二、個性主動積極、認真負責、配合度高、熟稔地方事務及人脈者佳。

三、資格審查後,合者得另行電話通知面試,不合者不另通知,應徵資料恕不退件(若需退件請自附回郵信封)。

工作項目:

一、3-6歲課程設計與規劃.教保有關事項。

二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或工作調整。

三、工作期間:112年5月1日起至112年7月14日止 

應備文件及聯絡方式:

一、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、身分證正反面影印、個人履歷表(內容應含照片、基本資料、學經歷、工作經驗。) 於上網公告期間內(以郵戳為憑),逕寄或專人送達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新城鄉公所行政室收。

二、務請註明聯絡電話(日、夜)或聯絡方式,並請於信封上註記:「應徵代理臨時教保員」。

三、聯 絡 人:林春梅。

四、聯絡電話:03-826122       03-826078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