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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行政院秘書長函,為共同推動國民法官新制,於一般國 民參與各地方法院辦理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期間,請依 函附司法院秘書長原函說明協助辦理,俾利新制順利施行 一案,請查照辦理。

  • 資料來源:花蓮縣新城鄉公所
  • 聯絡人:葛靜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