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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海葵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第二次公告

  • 資料來源:花蓮縣新城鄉公所
  • 聯絡人:陳政雄

新城鄉救助品項:幼稻-本田初期,甘藍。

受理期間:12年9月23日起至10月2日止。

申請應攜帶證件及資料:

  1. 印章、國民身分證及存款簿影本。
  2. 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,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。
  3. 申請人非為土地所有權人者,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。
  4. 小大農戶需申請正式版本合約書清冊。
  5. 本所指定之其他文件。
  6. 如有相關疑義,請洽本所農觀課(電話:03-8267223轉154~15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