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使用分區證明

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證明,僅申請都市計畫內土地,如何分辨土地是否為都市計畫內或都市計畫外(即非都市土地)

可看地政事務所申請之「地籍謄本/土地標示部/使用分區:○○ 和使用地類別:○○」,若此區域為顯示『空白』,原則土地即為都市計畫內土地

為何說原則,因為「有些未編定土地之謄本顯示也會為「空白」。範例如下(此即為都市計畫區內之土地,若想知道分區證明,即可至鄉公所申請使用分區證明

ps:有關本鄉轄區位屬「嘉新地區之都市計畫分區證明」因有部分位屬「變更花蓮都市計畫區內(須至花蓮市公所申請使用分區證明)」,爰可先至「花蓮縣都市計畫整合查詢系統,網址:https://map.hl.gov.tw/HLUPWeb/map/map.aspx  )查詢,或來電先行洽詢,是否位屬本鄉北埔都市計畫區內或是變更花蓮都市計畫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