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公告
主旨:公告本所奉准報廢財產1批標售,請踴躍參加投標。
依據: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1項第1款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稱、數量、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。
二、開標日期及地點:訂於111年3月2日上午10時在本所2樓會議室開標。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,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1個工作天上午10時在本所2樓會議室開標。
三、投標方式:有意投標者,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11年3月2日上午9時止,向本所行政室洽詢或至本所網站(http://www.sinchen.gov.tw/)領取投標須知、投標單、標封等,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後,於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郵遞或親送本所1樓收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