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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新城鄉公所徵臨時人員1名

一、工作地點:花蓮縣新城鄉清潔隊

二、工作項目:本鄉環境清潔及資源回收業務及其它臨時交辦業務。
三、月支報酬:新台幣26,400元整。

四、約用期限:自簽約日起至1121231日止

五、應徵方式:
(一)請檢具個人履歷表、學經歷證件、身分證影本各1份並註明聯絡電
話、手機號碼。

(二)請於1121114日下午5時前(郵戳為憑)郵寄或親送至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新城鄉公所行政室收(請註明應徵清潔隊臨時人員)

(三)證件不齊或逾期者,恕不受理報名,未經錄用者,恕不另行通知,亦不退件。

(四)聯絡電話:03─8260850 (劉小姐)

六、報名時間:自1121110日至1121114日下午5點止。

七、公告期間1121110日至11211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