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工作地點:花蓮縣新城鄉清潔隊
二、工作項目:本鄉環境清潔及資源回收業務及其它臨時交辦業務。
三、月支報酬:新台幣26,400元整。
四、約用期限:自簽約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
五、應徵方式:
(一)請檢具個人履歷表、學經歷證件、身分證影本各1份並註明聯絡電話、手機號碼。
(二)請於112年11月14日下午5時前(郵戳為憑)郵寄或親送至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新城鄉公所行政室收(請註明應徵清潔隊臨時人員)
(三)證件不齊或逾期者,恕不受理報名,未經錄用者,恕不另行通知,亦不退件。
(四)聯絡電話:03─8260850 (劉小姐)
六、報名時間:自112年11月10日至112年11月14日下午5點止。
七、公告期間112年11月10日至112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