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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新城鄉公所徵臨時人員1名

職稱:臨時人員(統計調查員)

酬金:月薪 14,000 元(工作時數 4 小時)(含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)

公告期間:112 年 8 月 11 日起至 112 年 8 月 15 日止

資格條件:

一、 身體健康、積極任事、品行端莊、工作認真負責、無不良 紀錄者。

二、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者為佳。

工作項目:

一、統計調查之實地訪查、催詢、收表與管理事項。

二、統計調查表之審核與複查事項。

三、統計調查行政與事務工作之協辦事項。

四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應備文件及聯絡方式:

一、 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、身分證影本、個人履歷表(內容 應含照片、基本資料、學經歷、工作經驗。),於上網公告 期間內(以郵戳為憑),逕寄或專人送達花蓮縣新城鄉光 復路 570 號主計室收。

二、 請自備交通工具。

三、 務必請註明聯絡電話(日、夜)或聯絡方式,並請於信封上 註記:「應徵臨時人員」。

四、 聯 絡 人:沈宜穎。

五、 電話:03-8267223 轉 2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