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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新城鄉公所徵臨時約僱人員1名

工作地點:花蓮縣新城鄉康樂村大漢街396號

資格條件:

一、具高中以上相關學歷資格。
二、個性主動積極、認真負責、配合度高、熟稔地方事務及人脈者佳。
三、資格審查後,合者得另行電話通知面試,不合者不另通知,應徵資料恕不退件(若需退件請自附回郵信封)。

工作項目:

一、協助3-6歲行政、教保有關事項。
二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或工作調整。
三、工作期間:112年9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 

應備文件及聯絡方式:

一、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、身分證正反面影印、個人履歷表(內容應含照片、基本資料、學經歷、工作經驗。) 於上網公告期間內(以郵戳為憑),逕寄或專人送達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新城鄉公所行政室收。
二、務請註明聯絡電話(日、夜)或聯絡方式,並請於信封上註記:「應徵約用人員」。
三、聯 絡 人:林春梅。
四、聯絡電話:03-826122或03-826078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