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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新城鄉公所徵臨時人員1名

徵才機關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
人員區分 臨時人員
官職等  
職稱 臨時人員
酬金 月薪25,250元(含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)
名額 1
性別 不拘
工作地點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
公告期間 111/12/28~112/01/03
資格條件 一、身體健康、積極任事、品行端莊、工作認真負責、 無不良紀錄者。 二、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者為佳。
工作項目 (一)辦公室處所環境清潔及維護工作。
(二)公文傳遞與協助檔案室業務。
(三)其他交辦事項。
工作地址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
應備文件及聯絡方式 一、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、個人履歷表(內容應含照片、基本資料、學經歷、工作經驗。) 於上網公告期間內(以郵戳為憑),逕寄或專人送達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行政室收。二、務請註明聯絡電話(日、夜)或聯絡方式,並請於信封上註記:「應徵臨時人員」。三、聯 絡 人:鄭丞凱。四、聯絡電話:03-8267223轉2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