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才機關 |
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|
人員區分 |
臨時人員 |
官職等 |
臨時人員每月支薪新台幣14000元整(每日工作時數4小時) |
職稱 |
臨時人員 |
職系 |
幼童專用車司機 |
名額 |
1 |
性別 |
不拘 |
工作地點 |
花蓮縣新城鄉康樂村大漢街396號 |
公告期間 |
111/02/11~111/02/15 |
資格條件 |
一、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。二、個性主動積極、認真負責、配合度高、熟稔地方地理環境者佳。三、資格審查後,合者得另行電話通知面試,不合者不另通知,應徵資料恕不退件(若需退件請自附回郵信封)。 |
工作項目 |
一、配合新城鄉立幼兒園接送幼童及戶外活動相關行程 二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或工作調整。 |
工作地址 |
花蓮縣新城鄉鄉立幼兒園 |
應備文件及聯絡方式 |
一、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、駕駛執照影本、個人履歷表(內容應含照片、基本資料、學經歷、工作經驗。) 於上網公告期間內(以郵戳為憑),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行政室收。二、務請註明聯絡電話(日、夜)或聯絡方式,並請於信封上註記:「應徵幼兒園幼童專用車駕駛」。三、聯 絡 人:林春梅。四、聯絡電話:03-826122 03-8260789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