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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新城鄉公所徵臨時人員2名

一、職缺機關:花蓮縣新城鄉公所。

二、職 稱:臨時人員。

三、名 額:2名。

四、工作地點:花蓮縣新城鄉清潔隊

五、工作項目:本鄉環境清潔及資源回收業務及其它臨時交辦業務。 六、月支報酬:新台幣26,400元整。

七、約用期限:自簽約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

八、應徵方式:

(一)請檢具個人履歷表、學經歷證件、身分證影本各1份並註明聯絡電話、手機號碼。
(二)請於112年6月12日下午5時前(郵戳為憑)郵寄或親送至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新城鄉公所行政室收(請註明應徵清潔隊臨時人員)
(三)證件不齊或逾期者,恕不受理報名,未經錄用者,恕不另行通知,亦不退件。 (四)聯絡電話:03─8260850分機15 (胡小姐)

九、報名時間:自112年6月8日至112年6月12日下午5點止。

十、公告期間112年6月8日至112年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