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職 稱:約用人員。
二.工作地點:花蓮縣新城鄉民代表會。
三.工作項目:1、文書處理。 2、美工、網頁及新聞稿製作。 3、檔案管理。 4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四.月支報酬:以薪點250、新臺幣32,425元。
五.約用期限:先試用1個月(自簽約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)
六.應徵方式:
(1)請檢具個人履歷表、學經歷證件、身分證影本各1份並註明聯絡電話、手機號碼。
(2)請於112年2月4日前(郵戳為憑)逕寄或專人送至花蓮縣新城鄉大漢村光復路574號(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)
(3)證件不齊或逾期者,恕不受理報名,未經錄用者,恕不另行通知,亦不退件,必要時電話通知實施面試。
(4)聯絡電話:03─8261886。
七.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4日下午5點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