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才機關 |
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|
人員區分 |
臨時人員 |
官職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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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稱 |
臨時人員 |
酬金 |
月薪25,250元(含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) |
名額 |
1 |
性別 |
不拘 |
工作地點 |
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|
公告期間 |
111/12/28~112/01/03 |
資格條件 |
一、身體健康、積極任事、品行端莊、工作認真負責、 無不良紀錄者。 二、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者為佳。 |
工作項目 |
(一)辦公室處所環境清潔及維護工作。
(二)公文傳遞與協助檔案室業務。
(三)其他交辦事項。 |
工作地址 |
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|
應備文件及聯絡方式 |
一、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、個人履歷表(內容應含照片、基本資料、學經歷、工作經驗。) 於上網公告期間內(以郵戳為憑),逕寄或專人送達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行政室收。二、務請註明聯絡電話(日、夜)或聯絡方式,並請於信封上註記:「應徵臨時人員」。三、聯 絡 人:鄭丞凱。四、聯絡電話:03-8267223轉22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