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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花蓮縣政府辦理112-113年花蓮縣推動客語家庭共下來講客」客語家庭報名簡章,請踴躍報名,請查照。

  • 資料來源:花蓮縣新城鄉公所
  • 聯絡人:鄭亞庭

一、本府為提升家庭客語傳承效率,提高家庭成員日常生活使用客語頻率,進而促進一代人救轉客話,鼓勵有意願家庭參與推動客語家庭發展計畫。

二、旨揭簡章重點說明如下:
(一)報名資格:
1、家庭成員至少2人,「同代」或「二代」以上使用客語交談或以客語為生活語言。
2、家庭成員皆須「居住於花蓮縣」(以居住地為準)。
(二)申請期限:受理至112年12月15日止。

(三)檢附表件:

1、報名表。
2、家庭成員同意書。
3、客語能力認證合格證書影本(若無,則免附)。
(四)審查程序、獎勵及表揚等規定請參閱簡章內容。